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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解答】第三方投资园区屋顶光伏能否并网?农村户用光伏规模是否存在限额…

2022年08月16日 17:06:54 人气: 265 来源: 环保在线
  为增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交流,在线接收社会公众对能源行业和能源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国家能源局网站开设“网民留言”栏目,及时处理并答复。环保在线注意到,近期选登的留言中与新能源相关的问题明显增多,涉及农村户用光伏、工业园区光伏建设等方方面面,特对其进行梳理如下:
 
  ①问:某发电企业已取得一工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备案证,但项目接入确无法落实。当地电网要求“整村开发以及第三方开发的工业园区项目须接入公共电网”,且必须是屋顶业主自己投资的屋顶光伏才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要求的“第三方投资项目须接入公共电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违整县推进政策?
 
  答:《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节第(一)条“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部分提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第七节第(一)条“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部分提出“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
 
  《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三条提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②问:审批的农村户用发电规模有没有限制?限额是多少?是否需要审核农村村民的住房产权证(在我们地区,受历史原因,大多村民住宅均没有产权证)?
 
  答: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户用光伏发电规模方面,目前我局政策文件没有装机容量的限制。住房产权证明方面,由于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具体管理规定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当地能源主管部门。
 
  ③问:工业企业自发自用光伏项目需不需要争取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光伏指标?工业企业自发自用光伏发电在场区内是不是必须是孤网,不能并到正常电网?还是可以在场区内与正常电网并网?如果企业采用农光互补的形式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都有哪些审批要求?
 
  答:目前,国家层面已不再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由各省(区、市)根据本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确定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关于工业企业自发自用光伏项目是否占用省里下达的指标,需进一步咨询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工业企业自发自用光伏项目可依托场区内或场区附近的建筑物、场地或设施建设,可按照相关要求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表,正常接入电网。
 
  流程方面。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农光互补等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同样需要投资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没有装机容量的限制。
 
  ④问:国家是否支持居民小区供暖采用光伏发电做为锅炉热源?技术上是否可行?是否需要争取光伏指标?
 
  答:各地可在统筹考虑经济性、供热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采用光伏发电作为锅炉热源并为住宅小区集中供热,推动清洁取暖,有效实现燃煤替代。对于全部发电量自发自用并用于供热的光伏发电项目,需按相关程序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请进一步咨询当地能源主管部门。此外,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没有限制,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建设。
 
  ⑤问:公司拟租用闲置荒地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平价方式全额上网消纳,现已取得备案证明,是否还需要向省级单位申请指标才可办理接入?
 
  答:从2019年起,国家能源局对光伏发电不再采取规模管理,项目不存在占用年度规模指标的问题。今年5月,我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⑥问: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已超局部电网的承载能力,是否可以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中的规定: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
 
  答:分布式光伏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消费,国家积极支持开展相关工作。电网企业应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努力做到应接尽接。
 
  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参考《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根据《导则》规定,“…因分布式电源导致220kV及以上电网反送电”的,评估等级为红色。应“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
 
  对于在附近台区有消纳条件的,电网企业可增容或新建配电变压器;对于装机超过局部电网承载能力的,电网企业可采取适当反送电措施,为分布式电源提供并网服务。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对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规模以外的新增装机,也可配建或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以提升新能源并网规模。
 
  ⑦问:是否可以在生物质电厂房顶及部分地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全部作为厂用电自发自用。因生物质发电有国家补贴,在生物质电厂建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将有部分多余发电上网,是否与国家的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有冲突?
 
  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我们鼓励各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对于补贴问题,应严格区分分布式光伏和生物质发电所发电量,分别执行各自的电价或补贴政策。
 
  ⑧问: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政策的初衷是找出新的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以便为将来的大规模推广提供经验,是否应该约束已签订整体开发的试点县市必须采用新的技术、产品消除光伏电站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规避未来完全可以预见的火灾风险?
 
  答:结合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促进清洁能源实现就地就近消纳,是中东部地区实现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加强设备选型管理对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们在日常工作和制定政策过程中,一直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和新产品,今后也将继续引导企业采用安全高效、先进适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监控系统等设备,提高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能。
 
  (整理自国家能源局网站)
关键词: 光伏,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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