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主要目标为:
到2022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8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占比达到38%左右。2022年,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达到260亿立方米左右,能源基础设施投资1400亿元以上。
为此,山东省将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积极有序调整能源结构
把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推进“五基地两示范”。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沿黄九市为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等大型风光基地,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五基地两示范”:海上风电基地、海上光伏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胶东半岛核电基地、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
(二)全力保障能源可靠供应
夯实省内能源生产基础,积极拓展省外资源,增强能源供应网络,加强储备能力建设,突出抓好能源供应“三链”建设。
“三链”:增强电力供应链、稳固煤炭供应链、完善油气供应链
(三)抓紧抓实行业安全生产
聚焦煤炭、油气、电力、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快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四)增强能源行业发展新动能
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创新,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能源行业发展活力。
原标题: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