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节能协会团体标准制订程序》的相关要求,2023年7月22日-2023年7月25日,陕西省节能协会对《园区级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与审核,上述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严把质量标准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加入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如有意愿参加此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张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