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发布,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发布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 1139-2023)。本文件将即将替代DB11/T 1139-2019《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施行。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2014年首次发布,2019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文件规定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指标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措施与管理;文件适用于全年电力能源消耗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数据中心能源效率的计算和考核。
与DB11/T 1139-2019《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9年版的第1章) ;
b)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9年版的第2章) ;
c) 更改了数据中心的定义(见3.1,2019年版的3.1 ) ;
d) 更改了能源效率指标的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见4.1, 2019年版的4.1) ;
e) 更改了统计范围(见5.1, 2019 年版的5.1 ) ;
f) 增加了部分节能措施(见6.1.2、6.1.5 ) ;
g) 合并、更改了部分节能措施(见6.2.1~6.2.4,2019 年版的6.2.1~6.2.4)。
新版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全文见附件。